關于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筑市場、招標投標檢查執法工作的通知市住建執法總隊各支隊、各區住建委及執法支隊: 根據《市住建執法總隊關于印發<2022年“雙隨機、一公開”部門聯合檢查執法計劃>的通知》(津住建質總〔2022〕6號),自2022年11月2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筑市場、招標投標檢查執法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一)按照“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市住建執法總隊對市管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包含軌道交通和燃氣供熱工程)在施工程和2022年以來市級監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招標投標項目,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抽取項目進行檢查執法。 (二)市住建執法總隊對區住建執法支隊建筑市場檢查執法工作進行督導,按照不低于1%的比例抽取區管在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及2022年以來區級監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招標投標項目進行檢查執法。 二、檢查內容 (一)重點檢查事項 1.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的行為; 2.是否存在應該招標而未招標或規避招標的行為; 3.是否存在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的行為; 4.是否存在違法分包的行為。 (二)一般檢查事項 1.是否存在肢解發包的行為; 2.是否存在串通投標的行為; 3.投標人是否存在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行為; 4.是否存在轉包工程行為; 5.施工單位是否配備項目負責人及相應技術、管理人員; 6.監理單位是否配備項目負責人及相應技術、管理人員; 7.是否存在轉讓監理業務的行為。 三、檢查計劃 (一)實施檢查階段(12月10日前) 市住建執法總隊對市管在施工程和市級監管招標投標項目進行抽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各區住建執法部門對本轄區內的在施工程和區級監管招投標項目進行梳理,建立項目臺賬并開展檢查執法。 (二)監督指導階段(12月20日前) 市住建執法總隊按照比例抽取區管在施項目和區級監管招投標項目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向區住建執法部門下達《執法建議書》。 (三)總結分析階段(12月31日前) ⒈市住建執法總隊對此次檢查情況及違法問題進行梳理,對存在的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查處;督促區住建執法部門按照《執法建議書》線索進行查處,形成檢查通報,向社會公示。 ⒉各區住建執法支隊要結合此次檢查工作,對自身在日常檢查執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進行全面的分析和總結;對督導檢查發現的違法線索,依法查處。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依法處罰。市、區兩級住建執法機構要嚴格落實執法責任,遵循“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原則,嚴肅查處違法發包、轉包、掛靠、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彰顯執法“利劍”的震懾作用,推動我市建筑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二)強化責任落實。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充分運用典型案例,引導企業樹立合規意識,切實增強企業管理者和從業人員的法治觀念,依法規范建筑市場行為。 (三)實施聯合懲戒。嚴格落實“隱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處理”和“四鐵”“六必”工作要求,統籌行政檢查、行政處罰、信用評價等環節,構建聯合懲戒的工作機制,推動建筑市場行政執法高質量發展。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