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分開
1996年12月7日,國務院下發了48號文――組建國家電力公司的通知。
1997年1月16日,國家電力公司成立大會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此后一段時間內,電力部和國家電力公司同時存在,掛兩塊牌子,電力部長兼任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
1998年,九屆人大一次會議決定撤銷電力部,國家電力公司開始獨立運作。電力部轉為國家電力公司的整個交接工作基本完成,電力部從此也退出了歷史舞臺。
廠網分開
2002年2月10日,國務院發布《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國發[2002]5號文),決定對電力體制進行改革。
改革的總體目標:打破壟斷,引入競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健全電價機制,優化資源配置,促進電力發展,推進全國聯網,構建政府監管下的政企分開、公平競爭、開放有序、健康發展的電力市場體系。
改革的主要任務:實施廠網分開,重組發電和電網企業;實行競價上網,建立電力市場運行規則和政府監管體系,初步建立競爭、開放的區域電力市場,實行新的電價機制;制定發電排放的環保折價標準,形成激勵清潔電源發展的新機制;開展發電企業向大用戶直接供電的試點工作,改變電網企業獨家購買電力的格局;繼續推進農村電力管理體制的改革。
改革成果:電力行業破除了獨家辦電的體制束縛,初步形成了電力市場主體多元化競爭格局。
深化改革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文)。
改革目的:理順價格形成機制,逐步打破壟斷。
改革總體思路:“三放開、一獨立、三強化”。“三放開”是在進一步完善政企分開、廠網分開、主輔分開的基礎上,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體制構架,有序放開輸配以外的競爭性環節電價,有序向社會資本放開配售電業務,有序放開公益性和調節性以外的發用電計劃?!耙华毩ⅰ笔侵竿七M交易機構相對獨立,規范運行?!叭龔娀笔侵高M一步強化政府監管,進一步強化電力統籌規劃,進一步強化電力安全高效運行和可靠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