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相關工作要求,市住房城鄉建委聯合市發改委等7部門印發了《重慶市培育新時代建筑企業自有工人隊伍試點工作方案》(渝建〔2022〕21號),大力推行自有工人培育。按照全國總工會、國務院國資委《關于充分發揮國有企業在推進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中帶動作用的意見》以及國務院安委辦、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務院國資委等8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隧道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市施工現場實際,從源頭上有效防范和遏制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市住房城鄉建委在充分征求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等部門以及企業意見基礎上,聯合市人社局、市國資委、市總工會出臺了《關于在房屋市政項目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中全面推行自有工人施工的通知》(渝建〔2023〕22號)(以下簡稱《通知》)。
二、出臺目的
一是堅持問題導向,深刻汲取質量安全事故教訓,牢固樹立安全生產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在危大工程中全面推行自有工人施工,確保危大工程作業人員經過專業技能培訓、具備相應技能水平和安全防范意識及應急處置能力,從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促進我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好轉。二是聚焦行業癥結,進一步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危大工程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落實質量安全管理,夯實安全生產基礎,提升質量安全水平。三是持續推進新時代建筑企業自有工人培育,以危大工程為抓手,著力構建核心技術工人為骨干的自有工人隊伍,加強技能培訓,提升作業人員技能水平,保障合法權益,實現體面勞動、舒心工作和全面發展,激發其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努力打造一支懂技術、懂安全、懂管理的高素質建筑企業自有工人隊伍,為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強大人才支撐。
三、主要內容
《通知》包含總體要求、在危大工程中全面推行自有工人施工、壓實安全生產責任、其他工作要求等四個方面主要內容。
(一)在危大工程中全面推行自有工人施工
1.夯實安全生產基礎。一是明確危大工程定義。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容易導致人員群死群傷或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分部分項工程,包括11類。二是施行自有工人施工方式。危大工程全面施行自有工人施工,施工單位沒有自有工人或自有工人不能滿足危大工程施工需要的,應分包給具備作業資格且有自有工人的企業。三是實施全過程管控。嚴格實名制管理,進一步建立健全危大工程質量安全管控體系,強化危大工程專項方案編制、審查、論證、審批、驗收,做好危大工程自有工人施工現場相應文字、數據及現場照片等記錄。
2.加強自有工人組織管理。一是堅持持證上崗。要求危大工程作業人員應經技能培訓考核合格持證后,方可允許進入危大工程現場作業。二是強調抓牢安全培訓。嚴格落實“三級安全教育”和“三類人員”安全培訓制度,要求施工單位應對危大工程涉及的工種范圍及時開展培訓及做好危大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技術交底。三是加強權益保障。要求施工單位應依法與自有工人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不斷提升自有工人工資待遇,打通職業晉升通道。
(二)進一步壓實各方安全生產責任
1.進一步壓實建設單位安全生產首要責任。一是強化招標管理。要求建設單位應在施工招標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單,明確危大工程應全面采用自有工人施工方式。在招投標文件中,建設單位應將安全文明施工費、職工教育經費單列,并作為非競爭性費用,不得參與下浮。二是落實支付責任。要求建設單位應按規定及時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在簽訂施工合同后至工程開工前,應將50%的安全文明施工費撥付給施工單位。
2.進一步壓實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一是強化人員到崗履職。明確危大工程施工時,項目負責人及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到場監督,確保安全生產。二是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強調施工單位依法為項目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繳費費率實行浮動管理,鼓勵施工單位為從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險等商業保險,切實保障從業人員權益。三是加強智慧工地建設。要求對危大工程應采取視頻監控等管理措施,切實提升安全管控水平,做好實名制管理平臺信息維護更新。
3.進一步壓實監理單位安全生產監督責任。要求監理單位應對危大工程自有工人施工情況實施專項巡視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方案組織施工。對不符合要求的視情要求整改、暫停施工、及時上報建設單位和項目安全監督機構。
4.壓實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本《通知》根據各部門職能職責,明確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督促指導,并結合日常質量安全監管、質量安全“四不兩直”檢查和“交叉檢查”等工作,加強對危大工程自有工人施工情況監督檢查及動態核查力度。同時依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37號)相關規定,要求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三、特別說明
一是進一步加強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和審查。本《通知》在原《重慶市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2022版)》(渝建質安〔2022〕110號)基礎上,進一步對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中作業人員提出了要求。施工單位在方案編制時應明確自有工人施工工種、人數等內容。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應嚴格方案審批,發現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自有工人相關內容缺項或自有工人配備數量不能滿足危大工程施工要求的,不予審批通過。
二是進一步強化優質優價意識。建設單位作為工程建設活動總牽頭單位,是工程質量第一責任人,應積極支持和大力推進在危大工程中全面推行自有工人施工,在招投標及合同中明確自有工人施工方式和實行優質優價,優質優先獎勵辦法;在編制工程概算時,將安全文明施工費、職工教育經費單列計入建安工程造價;對工地標準化評定等級為優良的或市級安全文明工地的,按規定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費。
三是調增安全文明施工費。明確危大工程采用自有工人施工的,危大工程分部分項安全文明施工費在原計費基礎上費率調增15%,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分部分項安全文明施工費在原計費基礎上費率調增20%。
四是進一步明確項目上自有工人的認定。試點項目的自有工人,包括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以及承擔分包任務的試點企業、專業作業企業的自有工人,其認定范圍按《關于培育新時代建筑企業自有工人進一步加大試點企業及自有工人激勵力度的通知》(渝建管〔2023〕152號)執行。
五是明確時間節點。按照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原則,結合項目實際,分階段分步驟明確了危大工程自有工人施工時間點。新招投標項目,嚴格按本通知立即執行。已開工或已完成招投標項目,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項目,截至2023年12月1日前,全部實現自有工人施工;對于全市所有危大工程項目,截至2024年2月1日前,全面實現自有工人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