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聯合中央宣傳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近日印發。
《實施方案》設定的建設目標是,到2027年,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和保護能力現代化建設邁出實質性步伐,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更加全面系統,嚴保護的政策和標準更加健全,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更加嚴格,授權確權更加優質高效,快速協同保護更加順暢,知識產權領域國家安全治理基礎進一步鞏固,社會共治合力進一步增強,保護能力顯著提升。覆蓋國家、省、市、縣四級的知識產權保護網絡更加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基礎進一步夯實,大保護工作格局全面形成。到2035年,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和保護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形成政府履職盡責、執法部門嚴格監管、司法機關公正司法、經營主體規范管理、行業組織自律自治、社會公眾誠信守法的現代化知識產權保護治理體系。
《實施方案》明確,建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是一項系統工程,要從知識產權保護全鏈條、全過程、全要素出發,重點在七個方面開展。
一是知識產權保護政策和標準體系。以知識產權保護政策和標準研究為基礎,以強化保護為導向,以保護政策和標準的實施為重點,通過試點帶動和示范引領,構建系統完備、執行順暢、動態調整的保護政策和標準體系。
二是知識產權執法司法體系。建設高水平知識產權審判機構,完善專門化審判體系,加強知識產權案件檢察監督機制建設。完善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制,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強化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專業指導和行政裁決。構建有機銜接、協同高效的知識產權執法司法體系。
三是知識產權授權確權體系。突出高質量創造導向,構建審查能力突出、代理服務規范、創新主體滿意的知識產權授權確權體系。到2025年,發明專利審查周期壓減至15個月,一般情形商標注冊周期穩定在7個月,發明專利結案準確率95%以上,商標審查抽檢合格率97%以上。
四是知識產權保護管理體系。以知識產權保護管理機構為主體,以知識產權快保護機構為支撐,建設橫向協同、縱向聯動、銜接順暢、運行高效的知識產權保護管理體系。
五是知識產權保護社會共治體系。堅持政府引導、行業自律,發揮知識產權糾紛調解組織、仲裁機構、公證機構的重要作用,加強知識產權領域誠信體系建設,提升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能力,營造良好保護氛圍,構建便捷高效、解紛多元、社會各方廣泛參與的知識產權保護社會共治體系。
六是知識產權領域國家安全治理體系。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以知識產權安全相關政策法規為依據,以健全機制為手段,加強前瞻布局,強化監測預警,守好創新命脈,防范化解知識產權領域重大安全風險,切實維護知識產權領域國家安全。
七是知識產權保護能力支撐體系。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強化知識產權鑒定和技術調查,建設信息平臺,構建專業化、信息化、智能化的知識產權保護能力支撐體系。
《實施方案》強調加強法治保障。夯實知識產權基礎性法律立法研究基礎。推進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修改。加強商業秘密保護規制建設。研究建立健全符合知識產權審判規律的特別程序法律制度。推進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及著作權集體管理、作品登記等法規規章修訂和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著作權保護條例制訂。完善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法規。研究論證制訂官方標志保護規章。修訂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鼓勵地方知識產權法規制修訂。